15.PSC检查

(a)根据利雅得谅解备忘录,根据阿拉伯联合酋长国(UAE)的授权和与联邦运输管理局(Land and Maritime) (UAE)的协议,PPA开始对停靠在石油港口/港口限制的外国标记船舶实施PSC检查。
(b) ADNOC船舶审查部门的合格和授权检查员将根据利雅得谅解备忘录的要求,对PSC进行最高专业水平的检查,以确保外国标记的船舶符合国际安全、安全和环境操作标准。
(c)选择检查船舶
下列船只须接受港口监察委员会检查:
  1. 在过去十二(12)个月期间或根本没有根据利雅得谅解备忘录接受成员国检查的船舶;
  2. 被允许离开作为利雅得谅解备忘录签署国的国家港口的船舶,条件是所指出的缺陷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得到纠正;
  3. 经引航员或港口行政助理报告有可能影响安全航行/油港作业(包括货物作业)的船舶;
  4. 根据相关文书和入级证书颁发的法定证书是由联邦运输管理局(陆上和海上)(UAE)不认可的组织颁发的;
  5. 船舶载运危险、有毒或污染或潜在危险,有毒或污染的商品,这种商品是否属于IMDG代码或IBC的含义代码或否则,未能报告所有相关信息关于船的细节,或污染危险货物的船舶运动和对石油港口和沿海国家的主管机关;
  6. 已决定扩大检验的船舶;
  7. 在前六(6)个月内因安全原因被停航的船舶;和
  8. 船员已向船旗国提出申诉的船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