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部分| 13货物操作

13.1一般

13.1.1安全

PPA保持着严格的安全标准。PPA是石油公司国际海洋论坛(OCIMF)的成员,因此遵循本国际组织建议的程序和安全措施。船舶应遵守国际海事组织/ OCIMF / SIGTTO和其他行业组织要求的所有正常安全措施。

13.2装货/卸货过程

13.2.1船舶/海岸安全检查表

船长收到一份名为“终端船/岸安全核对表”的表格。在与装货主管/码头代表详细审查每个安全项目后,船长必须在表格上签字。操作开始前,不时之后,终端员工的一员,在适当的地方加上负责人员,将船的例行检查,确保船/岸安全检查表要求都观察到船和岸边的船员。在公然侵犯或重复的情况下的安全需求,或纠正措施是必要的,终端代表不会同意操作开始,或者他们应该已经开始,他将要求他们停止,港长将有权删除一个泊位的船。

13.2.2货物的内部转移/混合/混合

内部转让货物港口限制任何石油港口,无论出于何种原因,因为相关的风险的潜在的石油泄漏,/ /在增压舱壁或管道,不得除非授权的港务局,基础综合风险评估的船同意港务局和书面保证后游览船的主人,所有的基本措施和预防措施。

13.2.3杂货船

在港口范围内并无货船的装卸设施,而该等船只必须提供所有设备及机械,以便在指定的碇泊区将货物进出驳船、打火机等。

13.3清洁程序

13.3.1一般

只有当油船装备适当并按照《防污公约》所述的清洗手册进行清洗时,才可在封闭的情况下清洗油船上的货油舱。所有的油舱清洗必须完全按照船舶的规范或P & A手册进行。

13.3.2储罐清洗/惰化和/或清洗

未经港长事先许可,不得在港口范围内进行洗舱/惰化和/或清舱作业。

13.3.3原油洗舱

在任何一个石油港口卸油的船舶,如欲进行原油洗舱,必须将洗舱要求直接送交有关码头,并将副本送交有关港口的港务长。

如果码头接受奶牛的要求,有关码头和船舶应确保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原油清洗;

  • 《原油洗舱作业和设备手册》中没有列出不适合洗舱的原油。
  • 记录表明,原油清洗系统在使用前进行了压力测试,没有迹象表明货物漏油或奶牛系统故障。
  • 全面负责养牛的人是合格的。
  • 提供认可的原油清洗操作和设备手册。
  • 奶牛的操作是按照原油清洗操作计划进行的。
  • 所供应的惰性气体的含氧量按体积计不超过5%。
  • 惰性气体系统没有出现故障或停止,货舱内部压力可能变为负值。
  • 货物控制室、船的主甲板和码头控制室之间一直保持通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