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部分|13 - 货运业务

13.1 - 概述

13.1.1 - 安全

PPA保持刚性安全标准,PPA是石油公司国际海事论坛(O.C.I.M.F.)的成员,因此遵循这一国际组织建议的程序和安全措施。船舶应遵守所要求的IMO / OCIMF / SIGTTO及其他行业机构标准的安全防范措施。

13.2 - LOADING /放电程序

13.2.1 - 船/岸安全检查表

船长呈现了题为“终端船舶/岸安全检查表”的形式。与装载主/终端代表每个安全项的详细审查后,主机必须签署的形式。行动开始前,从时间到此后的时间,终端的工作人员,其中有负责人员适当在一起,就会使船舶进行例行检查的一名成员,以确保船/岸安全检查表要求双方遵守船和岸边的船员。在安全性要求,公然或反复侵权的情况下,或需要采取纠正措施,其中,终端的代表不同意的操作开始,还是应该已经启动,他将要求他们停止与港务将有权从泊位移除的容器。

13.2.2 - 内部转移/混合/ Comingling货物

任何石油端口的端口范围之内货物的内部转移,无论出于何种原因,因为潜在的漏油事件的相关风险,上/下罐壁或管道加压,不得未经授权,由港务局,基础的综合由是愉快的港务局和来访的船舶,所有的必要措施和注意事项到位的法师书面保证后血管风险评估。

13.2.3 - 杂货船

在港口范围内并无货船的装卸设施,而该等船只必须提供所有设备及机械,以便在指定的碇泊区将货物进出驳船、打火机等。

13.3 - 清洁程序

13.3.1 - 一般

货舱的在封闭条件下在清洁机上的油轮,只允许当油轮被适当地配备和清洁发生在根据清洁手册如防污提及。所有油罐清洗必须在完全符合船舶的COW或P&A手册。

13.3.2 - 油罐清洗/惰化和/或清洗

禁止开展油罐清洗/惰化和/或清洗操作,而不会从港口大师事先许可的端口范围之内。

13.3.3 - 原油洗舱(COW)

如果船舶在任何一个石油港口放电原油打算进行原油清洗,请求必须直接并抄送各口岸的港务发送到相关终端。

如果码头接受奶牛的要求,有关码头和船舶应确保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原油清洗;

  1. 正进行原油未在原油清洗操作及设备列出手册为不适合于原油清洗。
  2. 记录表明,原油清洗系统在使用前进行了压力测试,没有迹象表明货物漏油或奶牛系统故障。
  3. 总体负责COW操作的人称职的人选。
  4. 提供经认可的原油洗舱操作及设备手册。
  5. 奶牛的操作是按照原油清洗操作计划进行的。
  6. 惰性气体中的氧含量被供给不按体积超过5%。
  7. 惰性气体系统没有出现故障或停止,货舱内部压力可能变为负值。
  8. 货物控制室、船的主甲板和码头控制室之间一直保持通信。